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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認真面對死刑存廢

2014/04/25 作者:王健聖

台灣司法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即是死刑的存廢,其中牽扯的不只是人權與法律,更包涵了人民的集體感受,政府面對死刑存廢,始終是一味逃避、以拖待變,可是當司法實務裁判上已出現分歧意見,該是認真面對,思考解決之道的時侯了。

兩難之下天人交戰

當馬英九總統簽署國際人權公約時,台灣的死刑制度就面臨重大挑戰,法官在論罪科刑時,處在人權保障與彰顯國法尊嚴的兩難下,天人交戰。

法官會判決被告死刑,無非是基於我國刑法仍保有死刑制度,有不得不的抉擇。最高法院審判長謝俊雄去年將殘忍弒父的凶手陳昱安判死定讞時,就曾感嘆地說,這是「痛苦的決定」。

更有刑庭法官表示,「法官是人,不是神,但卻要擔任神的角色,用法律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這是何其艱難的抉擇!」相信這也是許多法官在判生、判死時共同的煎熬。近來,已陸續有法官援引國際公約的精神,作為不判被告死刑的理由,相對於依照刑法罪責相當原則被判處死刑的被告,這算不算是另種不公平呢?

目前全國各監所共有52名死囚,扣除黃春棋和陳憶隆因共犯徐自強殺人案聲請釋憲獲准,黃、陳因必須出庭應訊,無法執行外,實際待執行人數為50人。

雖然人權團體主張廢死、暫停執行死刑,但根據法務部所做民調,有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反對廢死。另76.2%民眾對於已經判決確定,而無法再提非常上訴的死刑案件,贊成要執行死刑。此外,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一項民調,更指出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高達91.7%。

或許正因為如此,日昨有媒體報導,指馬政府為挽民意,法務部擬再執行死刑5到7人,雖然法務部長羅瑩雪否認這項報導,但她在就任之初,即明確表明將會依法執行死刑,因此,執行死刑終將成為她需面對的課題。

以拖待變態度消極

在民意難違而又需兼顧人權保障下,過去不少人認為台灣或可採取中國大陸的「死緩」制度,或以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出獄來取代死刑,既能達到讓窮凶極惡之徒「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目的,也可抹去剝奪生命權的惡名,這或許可「緩衝」反對的民意,但中間仍要許多配套措施,法務部恢復執行死刑這幾年來,不再認真思考可以替代死刑的可行方案及配套措施,也沒有認真思考如何「改變」民意,一味等待民意自行改變,態度未免過於消極。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25000901-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