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把孩子捧在手心,控告學校不當管教、意外疏失索賠的情況愈來愈多,如今雖有保險業者開辦「教育機構責任險」,但花蓮縣以教師個人投保為主,且投保人數不多;有些學校則是投保產物險,只要是學校內學生發生意外都有理賠。花蓮縣教師會副理事長陳源豐說,全國教師會正在跟數家保險公司接洽,未來只要學生因為校園傷害,致使老師被究責賠償時,能有相關的保障,只要是教師會的會員都列入保障。以花蓮縣為例,全縣有超過六成的老師都參加了教師會,人數約一千七百人,以幫助老師面對「風險愈來愈高的教育生涯」。但陳源豐也強調,體罰引起的傷害不會被列入保險理賠中,因為體罰是違法的,保險公司也不可能理賠。
學生「非課堂時間」在校園或教室四周活動,大大小小的意外在所難免,因此,國內去年起就有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推出「教育機構責任險」。新安產險業務代表說,這項保險對象有針對教師、學校兩種投保身分,花蓮地區以教師個人投保為主,但人數不多,以明義國小為例,參加保險的老師還不到十分之一,至於以學校為單位投保的目前尚無。而以出事的新城鄉佳民國小為例,該校是與蘇黎世保險公司簽訂產物險,只要校園事故都在理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