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電子報 保險私塾 保險議題 熱門話題

死刑法律應廢除,政府並不是上帝

作者:許瑞蘭 Cindy Hsu

今天看到兩篇新聞,CNN新聞寫的是關於中國執行死刑犯將使用注射毒液,以及BBC中文新聞寫中國將逐漸使用毒液注射執行死刑犯的新聞。

由其中BBC新聞報導還提到:
中國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數量最多的國家。
人權團體估計,每年中國處死的人數超過全世界其他國家、地區的總和。國際人權特赦說,根據媒體的報導,共有1010人在2006年被處決,比全球死刑總數目多60%,組織說這些數字只是冰山一角。

我常常對法院判人死刑感到好奇疑惑,為什麼呢:
1.法院不是上帝,為什麼可以決定人的性命?
2.政府不是上帝,為什麼可以取走別人的生命?
3.對做錯事的人,讓他死了,你怎麼知道他改善了?
4.處死一個人的意義是什麼?
5.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能防止再度害人嗎?
6.判人死刑的人,認識生命真諦嗎?
7.判人死刑造成另一群人他的家人傷心流淚?

由我的觀點來看,判處別人死刑的政府很野蠻殘忍,因為死者被出生時並不是經由政府批准允許指定他出生而來到世界的,而一個人會做錯事嚴重到被判死刑,一定是在成長過程有偏差,或是環境讓他無法獲得美麗善心的學習,讓他沒有機會可以做正常人,或是政府管理社會 環境太差,讓他接觸到不良的藥品或培養了壞習慣,這些反過來應該是政府無能治理社會,怎麼會反過來使用權利取走別人的生命?

新生兒生到世界上,沒有一個是邪惡的,他在成長過程吸收父母的經驗和教導,學習社會的資訊,變成他成年後的人格,如果他做錯了,應該是父母教育方式錯誤,例如當他遇到困難時,父母沒有 適當協助或多出時間去指導他。如果社會又沒有提供機會讓他有發展自己的機會,如果社會對需要幫助的人沒有習慣伸出援手幫助他人。例如當他遇到挫折時社會上的人又嘲笑他。或是他沒錢吃飯沒地方住, 如果社會再歧視他?有沒有聽過改過自新的人說的種種挫折被拒絕經驗?這些種種現象和社會環境都會造成一個人的性格偏差,長期挫折的人久而久之對犯錯 可能開始變得毫不在意,可能他再也不需要在意別人了,可能他也不在意自己了,若他知道繼續犯錯會終點是致死,他有沒有可能乾脆多殺些人才能滿足自己對挫折的憤怒?想看看, 社會這樣運轉對嗎?犯錯的人比正常人活的更不幸運更不受照顧,什麼理由還要取走他的生命? 

對做錯事的人最重要的目的是讓他改善,他死了,沒有人可以有他的經驗去告訴年紀更小的人,錯誤的經驗沒有人活著解說和提醒。 

對受害的家屬或機構,我們以保證犯錯的罪犯他會在監牢裡得到失去自由的懲罰,並且不會繼續迫害他們為保證即可,還是應該支持受害者復仇? 以受害者身分加害犯錯的人?以血債血還?以性命償還性命?以命換錯?社會該不該培養復仇的作法?該不該培養原諒的能力?請試著想想,世界上那個人不犯錯? 哪個人沒有無法控制自己的時期,他們只是剛好在這階段做出超乎他自己能想像的事而已。許多有機會認錯的人之後常常不理解自己當時犯下的錯誤。我們希望別人如此對我們嗎?我們應該以結束別人生命的方式復仇嗎?

我們也常常聽到對犯錯的人說出深痛惡絕的話,說這個人罪該萬死,應該千刀萬剮,你認為這樣文明嗎?這是古代十分不正確的語言和思想,人類的生存權都該獲得保障,最大的界線就是不侵犯他人生命權,所以害人和傷害他人生命 的罪犯都該受到法律懲罰,但法律懲罰的界線更不能利用法律上的權力去侵犯到罪犯的生存權,是不是?單一懲罰也能擴大成多數的血腥懲罰,我們看到非洲某些地區戰亂 謀殺用種族惡劣進行種族滅殺,例如近年發生的蘇丹達爾弗 Sudan Darfur種族滅殺Genocide,恨的擴大,要讓整個同族血統滅絕。如果思想以一錯換一命,仇恨懲罰能發展到整個相連血系。想想我們該教導社會的人重視其他人的生命,還是取走別人的性命? 我們關愛別人,別人才有能力關愛社會,是不是這樣?

我們該用什麼態度去看待一個生命?

一個生命被宣判死亡時,請想想,你如何能扮演上帝的角色? 

地球上的人類,每個人在出生時,是自由的來到世界,每一個生命都珍貴,不論再壞的人,他對某一小群特定的人都產生意義,他一定有父母兄弟姐妹和配偶或子女,不然也有養大他的人, 再不然也有看他長大的人,他的生命過程都和這群人曾經產生意義,或曾與他們共同生活共築回憶,不論他殺人放火貪污,做錯多少事,他死亡時都造成這群人流淚哀痛, 暗中責怪自己沒有做些什麼卻無機會為錯誤做補償,我們要做的是讓一個錯誤矯正,還是用恨結束一個人的性命。我認為沒有人錯該致死, 不論他做多少嚴重的錯事,他的良知會懲罰他,只是我們看不到,沒有必要讓另一群人因為親人家人犯錯失去性命流淚悲痛,請讓他們活著有時間學習錯誤,有生命領悟錯誤,有機會矯正錯誤,有生命呼吸能彌補錯誤。犯錯的人如 果怕他繼續犯罪的話,終生監禁就能防止他去威脅迫害別人,可不可以?為什麼要用法律的權力去取走一個做錯事犯罪的人的性命?請想想 要求罪犯付出生命償還錯誤,殘不殘忍?

各國政府不應該存在死刑,沒有人有資格能扮演上帝。

政府只是人民繳稅委託他們做好社會管理,不能取走人的生命。

讓我們想想,對犯罪的人判死刑正確嗎?

資料來源:http://cindyhsu.com/Stop_Execution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