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協理攝於日本東京輕井澤 |
「法令遵循及執行的魄力,正派及永續經營的堅持」是認識聯豪保代以來最深刻的印象。當家的黃博士(執董)秉持學者高節的風範,遵守著法令規範的精神,貫徹主管機關相關法規的決心,讓我不禁佩服他的勇氣。
在這競爭激烈的保經代業中,為了符合金管會及保經代公會的「一紙」要求(自律公約),對於未登錄之業務人員,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只為達成主管機關的規定;至於同業卻仍持續抱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鴕鳥心態,得過且過,而不願去真正面對此課題。但黃執董卻毅然決然的率先執行、完成這項「不可能的任務」,或許有些人在背後笑其「拘泥」、「愚昧」,竟自斷筋脈、自廢武功,把自己所屬的業務同仁,一批批的往外推送至其他同業,黃執董豈會不心痛、不難過?但一想到法令遵循是每一個企業主應遵守的基本義務時,就不得不有所取捨,因為若企業主可以不遵循法令,那員工對於公司內部的規範也可以違背?而聯豪此舉不但樹立了保經代的典範,更期盼能將此執行的魄力與決心感染整個經代業,使其更加的正向、清新且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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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與聯豪保代合作也已經兩年了,因為黃執董對「誠信」與「守法」的堅持,牽繫著雙方彼此友好的關係,而「誠信」與「守法」亦為新光人壽經營的基本信念。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又西諺云:「一盎司的誠信,比十磅的努力還要來的珍貴。」而且誠信為做人、處世的基礎、資源整合之綱、品牌之要及合力之本。美國林肯總統曾說:「我希望全國的母親們,當你的孩子還坐在你膝蓋牙牙學語的時候,就教他守法。」以上諸例再再說明「誠信」與「守法」的重要性。尤其對於合作夥伴而言,有「誠信」與「守法」這兩個信念為合作的基礎,不僅可建立雙方彼此的信賴而且還可以合作愉快,更締造出客戶、聯豪保代與新光人壽三贏的共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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